一般的个人搬家收费在几百元,大型的搬家也就一两千块,这个价格是不包括拆装的。一般情况下,东西搬完,家具家电装好,客户清点无误后就要给搬家工人结清搬家费用,也有过几天再给搬家费用的,前提是一定要搬家公司与客户之间协调好。而这次,我们遇到了一个客户,家搬完了,客户以深圳搬家公司的服务不好为由不付钱,这是为什么呢?
在坂田万科璞悦山给客户王小姐搬家的过程中客户一直在不停的说我们的服务不好,我们的工人做事不专业,她有很多东西在搬运的过程中出现损坏,要求我们深圳搬家公司给她一个说法,期间,王小姐还打过几次电话到公司来投诉。客户的几次投诉让公司很重视,还专门派了一名主管亲自去现场,一来是看看我们的服务是不是像客户说的那样,再就是跟客户认真的沟通,尽量把事情做好做完。但是,客户这边还是很难沟通,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赶过去处理问题的主管让工人停下来,先不搬,如果客户确实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我们可以不搬,免得在搬完后更不好说话。看到工人师傅停下来了,不搬东西了,客户更生气,还质问公司派去的主管是什么意思?今天要是不搬就不能走,耽误她这么长的时间怎么算?还有损坏的东西怎么赔偿?为了避免之后产生问题,派过去的主管就要求客户在东西都没有装车之前把已经搬下来的东西验一下,看那些有损坏?是我们损坏的我们承担责任,不是我们造成的坚决不承认,还有就是我们的服务那里做得不好?要是不好就没必要继续合作,这样勉强对大家都不好。但是,客户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强调自己看着工人做事不舒坦,没有她在国外遇到的那些搬家工人那么专业和细心。
虽然之前跟客户的合作不是很愉快,但搬家还得继续,只是没想到的是在新家这边把东西全部搬上楼,准备结账的时候客户还是以我们的服务不好为由不付钱,并要求我们的工人马上从她家里出去,不然她要报警。看到客户这样子我们的工人很生气,说我们的服务不好一开始就让我们马上停下来,不要我们继续搬,现在东西全部搬完了就找理由不付钱,这是哪门子道理,要是损坏东西了就指出来,是我们损坏的照价赔偿,如果客户拒绝付钱我们还要报警呢?
事情最后还是在派出所处理的,是客户报的警,而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客户付给了我们全部的搬家费用,因为本身我们就没有过错。在派出所,客户一直拿我们跟国外的搬家公司比较,还调侃我们说这是她遭遇到最糟糕的一次搬家。我这次之所以把这个经历写出来是想说明我们这些从事搬家服务的同行们千万不要小看搬家这个工作,在做事的时候我们有些方面还做得不够完美,跟国外的同行相比依然有着差距,服务是无止境的。这次,这个客户就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如果我们再不努力,在搬家服务这块原地踏步,将来会有更多的客户拒绝付钱,社会在不断地进步,搬家服务的质量也应该在不断的提升,我们要始终向最优秀的搬家公司看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