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中客户多一些东西很正常,没收拾出来谁也不清楚自己具体有多少东西。但是,有些搬家公司的工人却跟客户斤斤计较,客户多一点东西都不行,都要找理由加钱,在小编看来这样做不好,大家都互相理解一下事情就能很顺利的做好,客户还会对这个深圳搬家公司留下个很好的印象。可有些时候客户东西确实有点多,这种情况下给搬家工人加点钱也不过分,但如果搬家工人在搬家中损坏了客户的东西也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钱要客户加,损坏了东西却推脱责任,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七号礼拜天,住在南山区月亮湾片区的李先生搬家。在开始搬家之前搬家工人就以客户家的东西多为由要加钱,李先生也认为自己的东西确实是多了一点,也答应了在搬家完成后每人多给个几十块钱。但是,在新家这边搬上楼的时候一个搬家工人不小心把李先生家的玻璃镜子打碎了,虽然不是很贵重,但也是李先生花了两百多买回来的,更何况损坏的时候李先生发现是搬家工人太大意或是不专业造成的,如果细心一点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在搬家完成结算费用的时候李先生提出他的那个穿衣镜要怎么处理?是赔一个还是买一面跟原来一样的?搬家工人这时候就开始找理由推脱了,说什么搬运玻璃制品出现损坏他们是不承担责任的,因为玻璃属于易碎品,再就是他们认为玻璃镜子损坏他们不是故意的,所以就不要他们赔了,但事先客户答应的给他们每人加几十块钱还是要给的,毕竟多出很多东西是他们搬过来的,这大热天的很辛苦。搬家工人的这个理由让客户很是不满,损坏东西就这样算了,多点东西你就要加钱,损坏的东西最后还得自己买单,这是哪门子道理?客户坚决不答应,要么只给原先谈好的搬家费,就不给后答应加的钱,要么钱一分不少的给,但镜子还得赔。
最后的处理结果就是搬家工人拿到事先谈好的搬家费,客户没再多给一分钱,那些搬家工人很不高兴,但他们找不出理由来。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我们深圳搬家公司的搬家工人身上我想是不会出现跟客户讨价还价的地步,该承担责任的绝不推诿,深圳搬家公司一直是有责任有担当,更何况我们的工人在做事的时候是保证不出现任何的意外,如果有损坏不用客户说我们都会承担,有担当的搬家公司才是好搬家公司。